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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七中职称评审测评办法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表于:2012-11-16 阅览:0
(草案)
根据豫人职[2008]19号、郑人职[2008]52号、郑教人[2011]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级办公会研究,并经校级职称评审小组讨论,职称评审主要从教育教学成绩、教科研能力、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考评,具体项目如下:
1、任现职年数:满一年0.5分;
2、班主任年限:满一学年1分;
3、带毕业班情况:一届1分;
4、教育教学获奖情况:
国家级一等奖3分 二等奖2分 三等奖0.5分
省 级一等奖1分 二等奖0.5分
市 级一等奖0.5分
CN期刊 1分
5、行政人员校内考核优秀 1分/年
6、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管委会委员 0.5分/年
7、中层干部 1分/年
8、获市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市级名师、市级优秀班主任、市级文明班集体称号 2分
9、获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1.5分
10、因课程设置原因,毕业班未开设科目,获得市级集体二等奖以上的1分/次;
11、获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0.5分/次
12、担任新疆班教师(单独成班) 0.2分/年
13、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条件 5分/项
注:①所有奖项均为任现职以来所得;
②所获奖项符合所申报职称业绩条件;
③班主任年限和带毕业班情况以在七中工作为准;
④重大教育教学事故一票否决。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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