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办理上交材料
1.两份公需课学习合格证明;(方法见附件一)
2.填写完整、贴好照片的新证书;(格式见附件二)
3. 教育局发的第三周期继续教育证书
没有教育局周期学习证书的人员,参加过其他专业培训的,也可以报相关证书或材料,具体信息请参考附件三“专业学时计算”。(按照专业学时计算要求折合学时,共需60个学时,材料以本年度内的日期为准)。
2.点击“进入继续教育网络学院”
3.页面中间偏右位置有一个网络学习入口,点郑州市进入
4.点击“学员中心”,进入后打开“教育档案”
5.进入后打开“教育档案”
6.打开后点击“打印证书”(2013和2014年均需打印)
附件二:
证书填写说明
注意:证书首页按照现有的职称证上的填写完整。
3.第二页
附件三:
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办法可参照以下标准确定,要求是本年度内的材料,以日期为准:
(一)参加国家部委、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学习、培训、研修班等活动,学时按承办单位要求确定,或由选派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确定;
(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考试合格者,每门课15学时认定;课程进修,考核合格者,不满6个月的,每月按10学时认定,超过6个月的,可计算完成年度全部专业科目的学时。
(三)参加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6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参加省级学术、交流会议的根据实际天数按每天5学时确定,宣读、报告论文者另加6学时。
(四)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在国家规定的完成时间内,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42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24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
(五)参加省级课题(项目):主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每年确定为30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8学时。子课题(项目)组人员,第一主持人确定为18学时,其他团队成员确定为1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