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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具体职责

作者:政教处 发表于:2013-05-30
(一)建立和管理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
测查和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学校教学和管理活动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以发展性心理辅导为主,开展个体辅导、团体辅导、信函辅导、电话辅导、网络辅导等各种心理辅导(辅导)服务。
(三)在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基础上,通过心理活动课程、专题讲座、心理主题班会、各种学生活动等途径和方式,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依托心理辅导室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充分依靠班主任、学科教师等校内各方面力量开展全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校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自身心理健康水平。

       (五)向家长提供有关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辅导,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和把握孩子的心理特点、成长规律及心理健康教育策略。
       (六)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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