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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表于:2012-04-18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为推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理念和方法的更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挖掘各地教育教学单位的优秀课件成果,探讨和交流现代教育技术在实际教学中的应用与推广,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根据《关于举办“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2]10号)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在我市教育系统组织参加“‘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现将参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综述本次比赛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面向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将参赛课件分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包括课件征集、初审、复审等环节。参赛作品由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产生。所有进入复审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的原则下,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与作者签约,面向全国中小学校推广。进入决赛的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
二、时间安排征集时间:2012年4月15日—9月20日初审时间:2012年9月21日—10月15日复审时间:2012年10月16日—11月6日决赛时间:2012年11月17日—11月19日三、评审标准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教学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四、奖励办法高中、初中和小学组分别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 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
证书及奖品。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参赛作品可由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局属各学校统一报送。组织单位应统一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附件2),每个参赛课件还须另行填写参赛回执表(附件1)。
五、参赛方式(一)报名1、参赛者须将《参赛回执表》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参赛回执表》可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和郑州市教育局政务网站下载;
2、参赛者需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3、参赛者需在9月15日前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课件一份,将《参赛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报送至郑州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在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4、参赛课件评审费200元/件,随参赛课件一同上交。(二)初审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三)复审评审组于2012年10月16日—11月6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赛评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11月7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上公布。参赛者可随时关注大赛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的活动进程。
所有课件均以征集截止日期前所提交光盘内容为初、复赛评审依据。
六、其他事宜制作并使用多媒体课件,是在教学中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手段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鼓励教师结合实际,积极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教学,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材料报送至郑州市教育局信息中心。
报送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9月10日地 点:郑州市南阳路314号郑州教育电视台三楼联系人:郑 红联系电话:0371-66995860、67612800E-mail:zhenghong2005@zzedu.net.cn
 

附件:1.“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
参赛回执表2.“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
组织单位回执表3.“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
评审标准(2012年版)4.“学之网杯”第十二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课件制
作培训和“助教备课系统及助学方法光盘”赠送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下载:郑教明电131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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