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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表于:2012-06-28
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
培训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广大中小学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学科教学的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初级培训的基础上,于2012年在我市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中级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的指导思想与任务
以市教育局评估确定的培训基地为依托,以教育部《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大纲》为依据,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促进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有效运用,全面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从2012年起,用三年时间,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教师开展不少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并争取全部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中级证书。教育技术初级培训将按照本意见要求继续进行。并通过培训实践建立和完善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体系及组织教师报考教育部教育技术全国统一考试报考体系。
二、培训对象
符合条件的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教师要根据本意见相关政策要求和自己参加培训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培训的时间及参加培训的等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教育技术初级培训、教育技术中级培训)。
三、培训形式和培训基地
教育技术培训采用网络远程培训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教育技术培训依托经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评估确定、符合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基地评估的通知》(郑教明电[2011]475号)标准和要求组织评估确定的培训机构是: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郑州师范学院、郑州幼儿师范学校、郑州广播电视大学、郑州市电教馆、新密市教师进修学校、登封市教师进修学校、巩义市教育科研培训中心、荥阳市教师进修学校、中牟县教师进修学校、新郑市教师进修学校、惠济区教师进修学校。
以上培训机构和培训形式,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为使各培训机构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教师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局不要强制为教师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形式。
四、相关政策
教师在参加工作三年内要积极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联合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和中级培训,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相应合格证书。
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培训(包括按市教育局要求参加免于相应周期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培训,如高学历培训、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要在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应周期内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信息技术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教育技术初级培训、教育技术中级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是教育局审核颁发相应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
教师参加信息技术培训须逐级进行。教师参加教育技术中级培训须凭教育技术初级合格证书,教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级培训须凭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合格证书。
教师在2005年及以前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并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结业证书》,视为已具备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可不参加教育技术初级培训和考试;教师在2006年及以后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并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结业证书》,视为己具备教育技术能力初级水平,可不参加初级培训和考试,同时视为已完成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但须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一考试。
五、培训经费
教师参加教育技术培训经费由市教育局承担,经费标准270元/人(含报考费70元/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培训经费,市教育局已于年初拨付到教师任职学校,教师报到参加培训并确定人数后由教师任职学校统一拨付教师培训机构。县(市、区)、市属事业及民办学校培训经费由市教育局按实际参培人数拨付培训机构。
六、组织分工
郑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规划安排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意见,负责评估确定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基地。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属事业及民办学校负责统筹规划安排本地、本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本地、本校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方案。
承担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负责根据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规划》及本意见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符合教育技术培训条件且安全舒适的培训环境;负责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培训信息、考试信息及咨询;负责为参加本培训机构的教师集中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考试;负责统一领取和发放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教师任职学校负责合理安排本校教师参加培训;负责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负责解决好工学矛盾;负责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方便条件;负责为报名参加网络学习的教师提供网络学习条件。
七、培训报名
教育技术培训报名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报名和培训机构确定并发出培训通知的形式进行。
教师申请和学校报名: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选择培训形式(网络远程或者集中面授)和培训机构,由学校根据三年完成培训任务的要求进行规划(2012年完成培训40%,2013年完成培训40%,2014年完成20%。教育部每年于5月份、11月份组织两次统一考试)。确定好后,由学校通过网络向选择的培训机构(见附件1《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机构信息一览表》)分别发送教师报名信息电子文档(见附件2《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预报名表》)。
培训机构确定并发出培训通知:培训机构收到教师报名信息后,经整理确定教师参加培训的时间后向教师所在学校发出培训报到通知。同时,填写《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各培训机构预报名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2012年7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教育局师训处(zzshixunchu@163.com)。
培训机构要尊重教师参加培训的时间选择,按照教师选择时间安排培训,如不能按照教师的选择安排培训,要和教师任职学校沟通商量确定。
教师要按照培训机构确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培训,教师任职学校要和培训机构沟通商量再确定。
八、培训教材
我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全部采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版本,并采取一次性征订的办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材征订办法》见附件4)进行,教师参加培训自带教材。
九、培训结业登记
培训机构每期培训结束,要及时填写并颁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结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由培训机构到市教育局师训处统一领取),教师凭结业证书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考试报名,同时也做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结业登记发证的依据之一;要及时填写《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结业登记表》(见附件5),并于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教育局师训处(zzshixunchu@163.com)备案。市教育局将根据培训结业人数核算和拨付培训经费。
十、组织参培教师报考教育部统一考试
培训机构要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统一考试安排及本培训机构的培训实际情况及时统一组织参培教师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育技术考试。统一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向组织考试的有关部门领取整理并发放教育部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填写《郑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通过教育部统一考试教师人数统计表》(见附件6),并于一个月内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师训处(zzshixunchu@163.com)。市教育局将把通过教育部统一考试教师人数作为评估、表彰、奖励各培训机构的重要内容之一。培训机构要认真研究《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大纲》,研究考试系统,研究考试内容及考试的相关信息,在重点提高教师教育技术水平的同时做好教师通过教育部统一考试的辅导工作。
十一、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领导,要根据市教育局整个培训安排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要按照职责分工努力做好所承担工作,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和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工作方案。
各培训机构及上级主管部门要重视培训机构建设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技术培训教学设备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育技术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能力,要加强对培训各环节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培训质量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提高参培教师参加教育部统一考试的通过率,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
教师任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三年完成培训任务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教师参加培训,要认真做好教师报名工作,要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方便,要解决好工学矛盾。
附件:郑教明电28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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