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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2013学年上学期全市道德课堂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表于:2012-09-0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内各学区,市教育局直属、民办、事业办各普通中学: 现将 2012—2013 学年度上学期全市道德课堂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道德课堂建设课题研究根据道德课堂课题研究的要求,本学期要继续加强对学习小组建设、学习流程和评课标准等课题的研究。各单位要制定研究计划,采取小课题研究的方式,让所有学科教师均参加实证研究。二、关于道德课堂建设诊断交流(一)诊断交流时间(共10页) 自2012年9月12日起,原则上每个学校一天时间。 (二)诊断交流内容1、课堂观察活动; 2、学科教师新学期、本学科《课程纲要》、《作业建设》、《导学案》编制使用情况; 3、学校校长、副校长2011—2012学年度下学期观课议课情况。 (三)诊断交流形式1、县(市、区)属学校。市内九区之间和六县(市)之间,分别采取“推磨”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要推荐5所学校(含小学、初中和高中;市内各区不含学区内初、高中学校)参加诊断交流活动。每个县(市、区)为一个组,每小组5人,由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其他4名成员由负责教学、德育、教研、科研的同志组成。各县(市、区)于9月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参加诊断交流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单位、姓名、性别、职务、学科、组长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zxurongxin@163.com。 2、市内学区各学校。按照学区划分,在学区之间采取“推磨”的方式进行。由学区长任组长,副学区长任副组长,学区内每个学校的教学校长为组员。各学区于9月5日前,将参加诊断交流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单位、姓名、学科、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zxurongxin@163.com。 (四)其它事项1、所有参加诊断交流活动的人员于9月11日下午15:00,到 -2-郑州十九中(陇海路校区)参加培训会议,会议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县(市、区)参加此次诊断交流活动的学校,不得是上两次推荐过的学校,必须另行推荐学校参加。市内各学区推荐参加课堂诊断的教师不得是上学期参与交流的教师。 3、各被诊断学校要结合诊断交流的内容,认真准备有关资料,主动配合诊断活动。主要资料包括:学科教师《课程纲要》、《作业建设》、《导学案》编制原始材料;校长、副校长观课议课记录。 4、各诊断交流活动小组必须按照交流的内容和调查结果,在交流活动结束后,形成调查报告,向市教育局反馈汇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诊断交流的整体情况,道德课堂构建中的突出经验,有待改进的问题等,报告要有具体的数据分析。 三、关于道德课堂建设展示交流(一)10月份,各县(市、区)、各学区要对教师编写的《课程纲要》进行展示交流。 (二)11 月份,各县(市、区)、各学区要对教师的《作业建设》规划设计情况进行展示交流。 (三)12月份,各县(市、区)、各学区要对教师编制的《导学案》进行展示交流。 (四)2013 年元月份,各县(市、区)、各学区要组织学习小组建设、家长会建设展示交流。 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各学区交流的基础上,集中组织全市的展示交流,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附件:1.道德课堂建设诊断交流活动表(一)(道德课堂诊断 观察表)       2.道德课堂建设诊断交流活动表(二)(《课程纲要》 编制使用情况统计表)       3.道德课堂建设诊断交流活动表(三)(《作业建设》 规划设计表)       4.道德课堂建设诊断交流活动表(四)(《导学案》编 制使用情况统计表)       5.学校校长、副校长观课、议课情况统计表 郑教明电383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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