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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

作者:郑州7中 发表于:2021-08-11

        各开发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市直属各高校,市属事业及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教办政法〔2021〕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深刻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重点内容。修改教育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成果,对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深刻领悟修订内容的科学性、必要性,逐字逐句研究、领悟和消化。
        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做好贯彻落实。各地各学校要将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教师集中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学报、校报、宣传栏、校园网、校园广场、法治长廊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师生和社会的宣传教育与引导。
        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发现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订教 育法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报告、图片、新闻链接等形式报送郑州市教育局。
       报送时间:2021年 9月 30日前
       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40号,市教育局发规处

       联系人:时伟平 66996067
                    田 光 66941520
       邮 箱:faguichu0371@163.com

附件1 教办政法212号.pdf

附件2 教政法厅函1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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