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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即“国事”,带娃有法依

——郑州金桂中学党支部开展12月主题党日活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郑州金桂中学党支部于2021年12月28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

会上办公室副主任严娟领学《家庭教育促进法》文件,并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理论基础、现实意义。严主任提到:“家是孩子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的摆渡人,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我真诚地希望,作为教育的各方责任主体:老师,做好本职工作,负责学生的学校教育,没有校外培训的挤压;家长,下班后参与到孩子的成长教育中,培养良好的亲子关系和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孩子,拥有更为轻松和快乐的童年。《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家庭、学校、社会的协同育人提供法律指引。”

最后,党支部书记胡珂进行总结:《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核心是为家长赋能,引导家长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强化了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在“双减”背景下,家庭教育不能缺位、错位。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家庭的熏陶。减轻学业负担,不代表减去父母的责任,与之相反,更考验父母的担当。所以学校将不断引导家长更新观念:要成为学生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社交礼仪、身心健康发展的领路人,要成为学生读书和终身学习的引导者和助力者。

      通过本次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全体党员教师落实家庭教育的法治观念,并向全校全体党员发出号召: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教师,学习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当前的“双减”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开展家庭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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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副主任严娟领学《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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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珂书记总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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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同志认真学习

 

 

 

图:范臻颖

文:范臻颖

审核:胡珂

责编:赵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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