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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人外国语中学值班安全工作责任书(试 行)
责编:沈鹏 发布时间:2016-11-18  阅读次数: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确保师生安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目标责任书。
1、值班成员按要求准时签到签退,值班期不能擅离职守,担负值班期间处理问题第一责任人职责。
2、到岗时间
早:(早操)06:20         午: (男女寝室)12:40-13:30
晚(男女寝室)21:40-22:30全天:(安全)08:00-(次日)08:00
   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提前2个小时上报校办,否则按脱岗记录。 
3、早操、午休、晚休检查,对学生就寝人数进行清点,清点情况值班人员、宿管、政教处、班主任四方确认。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记录。
4、负责检查校园安全及教学秩序,维护好课间走廊及打水秩序,确保学生不出现拥挤踩踏、烫伤事故。未处理完事宜做好交接班。认真汇总当日值班记录。
5、加强对校园安全重点部位及敏感时段的巡视,突然、紧急、重大问题及时向校长报告。
6、检查学生就餐秩序,按秩序排队打饭,对用餐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等不良现象记录反馈。
7、检查记录早、晚自习教师上课情况(迟到、早退、旷课等)、自修、新闻联播观看情况。
8、根据当日值班记录按要求时间通报早操、午休、晚间就寝及检查到的记录情况。
9、要求值班人员电话24小时畅通。接待来人或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电话记录。对于上级领导来访(视察),要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
10、值班人员要节电、节水。夜间值班通报前要巡视检查,关闭教学、办公区域的门窗、教室灯、教学设备、水管、水龙头是否关掉。
11、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的整洁,交接班前要彻底清扫值班室、值班钥匙及时交接。
12、本责任书由值班教职工对主管安全工作的校长签定,双方签字后生效,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的变更而解除,接任负责人应履行相应工作职责。
13、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责任人各执一份。
各值班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做到防患于未然。凡值班期间出现不安全事故及其它工作失误,应负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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