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树人外国语 > 行政管理 > 规章制度
树人外国语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试行)
责编:行政栏目编辑 发布时间:2017-03-07  阅读次数:
一、关于转学的问题
 1.转学流程:学生有转学意向——班主任报告教师发展中心、教学校长批准——班主任通知家长到校——家长、班主任在转学申请上签字——家长带着转学申请找学籍员填写转学登记表——学籍员告知家长找教务负责人、教学校长、校长签字——家长在学籍员处领取教育局的转学表——家长拿教育局的转学表到转入学校、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家长或学生将盖章后的转学表交给学籍员——学籍员消掉学籍。
 2.几点说明:
1)班主任要提醒家长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不能等学生走了再补办。
2)转学手续需到教育局办理,家长要耐心等待,班主任和学籍员要向家长解释这一情况,但要减少家长到校的次数。
3)班主任及家长不能超越流程办事。
4)班主任不得使用赶停罚手段迫使学生转学,凡是没有办理转学手续不来的学生均视为流失。
5)班主任不得答应学生在外借读。凡是在籍不在读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报到教师发展中心处备案。
6)班主任不得在班上公开讲某个学生的学籍问题。
7)按教育局规定,市区内转学不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8)转学生在中招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二、关于休学复学的说明
  1.休学审批非常严格,按照规定一年后才能办理复学手续。毕业班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手续。因此,班主任要提醒家长即使学生符合条件也需慎重考虑。
  2.教务处安排复学的学生时,原则上安排到出现休学学生的班级。
 
                                    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
                                             20173
Copyright©郑州市树人外国语中学 校址:郑州市二七区郑密路24号 联系电话:0371-55372091 E-mail:zzsrwg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