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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管理补充规定

为加强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的管理,在内地办班学校管理的基础上,要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现结合近几年各地管理工作的实际,特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办班学校
的校纪校规,凡是内地学生能做到的,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必须无条件做到。
二、    坚定不移地在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中进行马克思“五
观”教育,坚决抵制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得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活动。
三、    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
四、    对内地各办班学校在管理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要坚持
“爱、严、细”的管理原则,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绝不迁就照顾和袒护。
五、    内地各办班学校在管理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时应严格
执行教育部的教民【2000】8号文件,并充分发挥新疆内派教师的管理作用。
六、    新疆内派教师必须在内地办班学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
工作,完成学校分配的管理任务,并随时与自治区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保持联系。
七、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与内地学生要广泛团结,主动相   
互学习交流,努力融为一体,严禁拉帮结派和打架斗殴。
如果影响了与内地学生之间的团结,对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要从严处理。
八、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在生活上不能搞任何特殊化,不
   允许提出过分的食宿要求,在住宿上应尽量与内地学生统一混合安排宿舍。
九、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穿戴宗教服饰、
阅读宣传宗教的图书,不允许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
动。
十、    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在校期间,不允许谈恋爱、饮酒、
吸烟、佩带手机和追求高消费。
十一、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罢食、罢课、静坐和聚众闹事,对为首分子要坚决清退回新疆。
十二、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预科学习一年结束后,应参加当
地学校组织的升学摸底考试,成绩符合要求的尽可能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其余学生可单独编班。
十三、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要实行严格的过程淘汰制,对因
身体、学习成绩和违纪等原因需要淘汰回新疆的学生,必须按规定执行,并报教育部和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十四、所有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回乡探
亲或返校,集体乘坐火车往返。任何个人不得搞特殊化,不得乘飞机,不许随亲友四处旅游等。
十五、要建立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个人学籍和政治思想表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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